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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抽查阶段工作已经全面完成

发布时间:2008-08-04 作者:戚法伟、赵轶 来源:宿迁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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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宿豫区专项检查实施方案,6月1-731日,宿豫区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7名人员对乡镇和区直部门执行政府采购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和督导。 此次重点抽查有代表性和针对性18个单位。其中区直单位15个,乡镇3个,抽查面达30%。
       通过抽查,整体上来说各个单位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比较好,区直主管部门好于区直事业单位,区直事业单位好于乡镇。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既有制度问题,也有操作问题,主要是:
       从工程采购数量上看,通过政府采购的较少,而通过招投标方式采购的较多。从招标方式上看,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大于非公开方式采购。从监督范围看,政府采购监督范围狭窄。针对检查发现地问题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重点是。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加大政府采购制度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渠道宣传实施政府采购的目的意义、作用、操作程序、违规处罚政策等,让政府采购制度深入人心,以宣传教育促整改。加重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针对个别单位没有很好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地实际,我们将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抓住事实,查找原因,分清责任,分别实行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实行经济处罚或行政纪律处理,以处罚促整改。加快整改步伐。对抽查重发现地问题,将认真梳理,区分问题不同类别和性质,采取不同的整改措施,凡是没有经过采购办审核盖章登记的,由单位写出书面检讨,保证今后严格按照要求操作;对采购目录以内应该招标采购而未招标采购的,情节轻微、数量较小、态度积极的给予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数额较大,整改态度不认真、不积极的要严格处罚,确保今后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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