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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局四项措施严格规范食品生产许可行为

发布时间:2008-08-28 作者: 来源:宿迁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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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许可上报材料的质量,提高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的有效性, 8月15日,市质监局召开了全体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观察员、市县所服务部门负责人会议。会上通报了上一阶段审查工作存在问题,要求从以下四个方面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工作: 
  一是对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审查组长实施双淘汰制,建立审查组长、审查员审查档案。审查员工作质量差,审查组长可拒绝审查员参与审查。审查组长出现3次以上严重错误,食品处将提请省局取消该审查组长资格; 
  二是加强对行政许可现场核查工作的监督,加大证前抽查力度。食品处将每个月选择3-4家已完成审查企业进行抽查,一旦发现问题将进行通报并做出严肃处理; 
  三是进一步明确观察员职责。各县区局观察员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审查组在核查工作中存在违反审查规定事项的应立即向食品处反应,对不能履行监督职责的观察员将按有关要求追究责任; 
  四是加强对发证检验机构和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发证检验报告和服务质量定期通报制度,食品处将定期抽查一定比率的发证检验报告和服务协议。(宿迁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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