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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检查9月开始

发布时间:2008-08-28 作者: 来源: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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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秩序,切实减轻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务院纠风办的工作要求和省物价局、省纠风办的工作部署,市物价局近日组织开展全市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检查。 
  本次检查目前已经对各县区物价局进行了工作部署,9月至10月作为重点检查阶段,主要以药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医疗机构、疾控中心、血站、药品招标代理和与医药服务有关的部门作为检查的主要范围。重点检查的内容:一是药品价格执行方面是否存在推迟降价、越权定价、不执行政府定价、自立项目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二是医疗服务机构是否按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有无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提高等级或者标准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的价格违法行为;三是药品招标采购机构有无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或者提高标准多收费及变相多收费以及医疗机构销售招标采购药品价格是否按规定作价等行为。 
  重点检查阶段,市物价局将结合“12358价格举报热线”受理的投诉情况,对相关医疗机构进行专项重点督查,对查出的严重违规行为将通过媒体进行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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