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统一时间。所有涉农费用征收时间(含“一事一议”、“以资代劳”、水费等)统一放在12月份。 二是严格征收管理。所有涉农收费必须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方可征收。一事一议、以资代劳等涉农收费事项由县委农工办扎口批准并发放统一票据方可征收,水费由县水务局委托并发放统一票据方可征收。 三是严肃工作纪律。各乡镇(社区)、场不得随意增加涉农收费项目、调整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变动收费时间。 县委农工办将会同县监察局对各乡镇(社区)、场涉农收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该县县委、县政府将严肃追究有关有关乡镇(社区)、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的责任。(沭阳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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