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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为294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放购房补贴380万元
| 发布时间:2008-08-07
作者:宿豫区府办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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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富集新区人气,繁荣宿豫经济,自2004年起,区政府出台了《宿豫区职工购房优惠办法》,规定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城区购房居住,政府给予一定的购房补贴。购房优惠以购房直接补贴按月发放,自职工购房入住后次月起,随工资发放,发放年限为5年,计60个月,每月发放购房直接补贴为212.5元。到目前为止,全区共为294名机关干部职工发放购房补贴380万元。(宿豫区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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