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自2004年7月正式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来,取得迅速发展和普及,赢得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和支持,截止到2008年7月,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8.11%,行政村参合率达到100%,呈现出农民得实惠、政府得民心、卫生机构健康发展的多赢局面。 (一)加强机构建设,确保管理到位。2004年,成立了宿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各乡镇相应成立了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和合管办,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管理网络。(二)抓制度建设,确保监管有章可循。制定出台新农合管理办法、年度基金筹集和使用方案、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实际进行修改完善,促使参合农民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真正降低参合农民的医药费用负担。(三)加强网络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加大资金投入,推广使用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并做到区乡联网管理。2008年初全面实施住院即时补偿制度,提高了服务效率和合作医疗基金监督管理水平,方便了参保农民就医就诊。(宿城区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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