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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明责任推进大项目招引 ——“关于市级领导及机关改进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规定”系列解读之一

发布时间:2008-08-07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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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8月5日,市委下发“宿发【2008】14号”文件《关于市级领导及机关改进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规定》,面对科学发展的新要求和扩权强县的新形势,从十个方面作出新的规定,要求市级领导和市级机关干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转换工作思路,实现思想观念、时间节奏、工作效率、方式方法的大转变,着力培育清新简明、快捷高效的作风,把精力集中到抓招商、下基层、上项目、促发展上来。这个规定,充分体现了务实、高效、改革、创新的精神,对于进一步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市委文件精神,本报从今日起,对十项规定的深层含义逐一进行解读,敬请广大读者关注。

本报评论员

    在市委下发的“宿发【2008】14号”文件《关于市级领导及机关改进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规定》(以下简称为“规定”)的第一条,市委明确提出“严明攻坚大项目责任”。强化责任落实,着力推进大项目招引,这既是我市加快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
    以大项目带动大投入、大投入培育大产业、大产业推动大发展,是宿迁后发快进的根本所在,也是宿迁实现更大突破的必由之路。因此,市委在规定中要求:“市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集中精兵强将,全力攻坚就业容量大、资源消耗少、污染排放低的大项目,重点引进电子电器、机械金属、软件和服务外包等新兴产业项目;积极招大培强,主攻固定资产投资亿元以上项目;引进和培植现有传统产业的品牌企业和上下游延伸配套的大项目。市级领导确保把2/3以上的工作精力用于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推进;带领协作组招商,与协作组单位同奖惩、共荣辱;实行特大项目市领导帮办服务风险抵押制度,坚决奖惩兑现。”
    有责任,才能更有压力;有压力,就能焕发出更强的工作动力。在这条规定中,市委不仅明确了市级机关各单位、各部门攻坚大项目的路径选择、目标任务,而且,着重强调了市级领导的责任和工作要求。俗话说“领导带头,万事不愁”,市领导带头把更多的精力用于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推进,同时实行帮办风险抵押制度,这必将带动和带领更多人积极投身到大项目招引工作中去,切实改进作风,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快大项目招引进度,为确保实现全年招商引资工作任务再助一臂力、再添一把火。
    明确责任是为了让更多的大项目早日在宿迁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按照市委要求,全市上下要进一步坚定狠抓大项目的决心不动摇,攻坚大项目的举措不松劲,着力打造具有鲜明产业特色的“规模经济”、具有较强市场影响力的“品牌经济”,力争早日走出一条以大项目推进为核心、具有宿迁特点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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