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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率先建立农民就业失业标准

发布时间:2008-08-25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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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报业网  2008-08-22 10:57:21
    新华报业网讯  今年以来,泗阳县围绕建立城乡统筹的社会就业体系,探索建立了有效的农村劳动力就业、灵活就业、失业的相关标准,明确了凡与各类企事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基本稳定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实行与城镇劳动力相同的就业登记办法。

    对从事农产品经销、运输、家政等工作时间不固定、工资待遇不固定的灵活就业人员发放由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对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一年以上,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农村劳动力在失业时享受与城镇劳动力相同的失业保险待遇。

    同时该县采取多种措施,建立了“五统一”的就业服务政策,有效推进城乡统筹就业:

    建立城乡一体的就业服务平台。全县16个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全部实现“六到位”,县城区14个社区高标准建设了劳动保障社区工作站,通过公开招聘为乡镇和村居(社区)配备了38名专职劳动保障信息员和498名兼职信息员,为城乡统筹就业提供了高效服务。

    建立城乡一体的失业登记制度。全县建立统一的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对城乡劳动力实行动态实时管理,实现城乡劳动力和外来就业人员失业登记制度,发放统一的《就业登记证》,统一失业保险缴纳和待遇标准,建立社会登记失业率控制制度,年社会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左右。

    建立了城乡一体的就业援助制度。为全县354户农村零就业家庭和426名农村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了岗位推荐服务,帮助他们实现了较为稳定就业,全县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率达到90%以上。

    建立了城乡一体的职业培训制度。对全县初次就业的城乡劳动力按照“培训──认证──就业”的公共服务制度提供职业培训服务,今年以来已培训城乡新成长劳动力3501人,农村劳动力17646人。

    建立统一的城乡就业目标,实现城乡劳动力充分转移就业。目前,城镇充分就业社区创建率达90%以上,充分转移乡镇、村创建率达70%以上。(骆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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